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治金〔2011〕2号)和国资委《关于转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11]42号),为继续做好我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巩固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成果,切实抓实抓细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和长效机制建设等后续工作,我院高度重视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将文件转发给各单位,层层落实各阶段工作,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正在我院顺利展开。
根据国资委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时间步骤要求,6月15号前完成全面复查工作,我院按照要求完成了全面复查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这次明确规定了凡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各级企业均纳入全面复查工作范围,要求都要认真组织复查。在全面复查中,要再次确认治理对象,以保证复查的全面覆盖,要求复查面达到100%。各单位的复查在2010年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或全面的自查自纠。各单位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2011年我院参与“小金库”全面复查的单位应为50户,实际复查为50户,复查面达到了100%,其中院本部1户,二级企业16户,三级企业29户,四级企业1户,分支机构3户。
我院“小金库”经全面复查,其中49户为零申报,1家企业存在“小金库”事项,涉及金额7.75万元,属截留经营收入用于发放临时工加班工资和经营活动费用开支。此事项发现后已于复查前责成该单位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写出了深刻的检查并在单位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对截留收入部分已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入账。总院在此次复查时派出专人到该所进行了复查并约请当事人进行了谈话。通过该事项,使单位的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同时对管理上易产生的缺失进行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完善(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依据国家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我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召开了多次会议,针对此次“小金库”复查中发现的问题,总院“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责成院“小金库”专项治理办公室对各单位的2011年“小金库”全面复查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通过抽查,督导各单位对内部管理薄弱环节、管理漏洞等进行整改和完善并建立(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同时建立防范设立“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机械总院“小金库”专项治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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